工业煅烧石灰和白云石出口指导程序

企业对出口石灰和白云石产品的数量进行申报并承担责任

企业对出口石灰和白云石产品的出口数量进行申报并承担责任,确保其不超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或按计划的每个生产设施的产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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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海关总署对石灰和工业白云石出口程序的指导。

据此,海关总署表示,关于这个问题,建设部在发给海关总署的批文中称:2019年7月25日,建设部发布了第655/QD号决定。-BXD关于取消建设部管辖的特定商品、服务和产品的开发、确定生产和消费的商品、服务和产品的数量和数量的计划。特别是在 2015 年 4 月 27 日的建设部长第 507/QD-BXD 号决定中取消了到 2020 年和 2030 年的石灰工业发展规划。因此,工业生石灰和白云石的出口目前符合第 3 条,建设部 2017 年 6 月 5 日第 09/2017/TT-BXD 号通知第 2 条,指导石灰出口。,

海关总署请各单位根据建设部的意见,按规定考虑办理工业煅烧石灰、白云石出口手续。

企业应申报出口石灰和白云石产品的出口数量并承担责任,确保不超过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计划批准的各生产设施的生产能力。

海关总署公函也废止了2017年12月13日公函8111/TCHQ-GSQL和公函98/TCHQ-GSQL中关于发放扣减监测单和发放扣减跟踪单的指导。海关总署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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